八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
日期:2020-03-02  点击:72  属于:行业动态

八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煤矿安监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共同印发了《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。《意见》的发布实施将对我国煤矿的智能化发展起到凝聚共识、形成合力的作用,对于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、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2019年1月,受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委托,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展了《促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研究》课题研究,编制起草了《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(草稿)》。编制过程中,多次组织召开煤炭行业智能化发展座谈会,广泛征求了煤炭企业、煤机装备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的意见。2019年8月,形成《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随后,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相继征求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委、有关企业、行业协会、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意见,完善了《意见》。

《意见》共十八条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、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。《意见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坚持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,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,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,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。

《意见》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发展应遵循的4项原则:一是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;二是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;三是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;四是坚持典型示范与分类推进。

《意见》注重当前,考虑长远,提出了三个阶段的不同发展目标。到2021年,建成多种类型、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,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、地质保障、生产、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、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,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、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、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。到2025年,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,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,实现开拓设计、地质保障、采掘(剥)、运输、通风、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,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,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。到2035年,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,构建多产业链、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,建成智能感知、智能决策、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。

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,涉及顶层设计、标准基础、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创新、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和新煤矿智能化设计、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、绿色矿山建设、智能化平台建设、服务新模式探索、智能化人才培养、国际合作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科学谋划煤矿智能化建设;二是强化标准引领,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;三是推进科技创新,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;四是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,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;五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建设智能化示范煤矿;六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,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;七是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,分级建设智能化平台;八是探索服务新模式,持续延伸产业链;九是加快人才培养,提高人才队伍保障能力;十是加强国际合作,积极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

《意见》提出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,以确保主要任务得以有效落实:一是强化法律法规保障,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;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建立智能化发展长效机制;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增强核心技术可控能力;四是凝聚各方共识,促进智能化跨界合作;五是加强组织领导,形成智能化发展整体合力。

在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煤监局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指导下,由中国煤炭学会、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共同发起,联合大型煤炭生产企业、煤炭高等院校等共27家单位,于2019年7月底已经成立了“煤矿智能化创新联盟”。下一步,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将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继续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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